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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人事檔案管理條例包括:總則,整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檔案材料的鑒別,檔案材料的分類,檔案材料的排序與編目,復制與技術加工,裝訂與驗收入庫,整理工作的注意事項及附則。
法律依據:《人事檔案管理條例》
第四條 整理干部檔案,須做到認真鑒別、分類準確、編排有序、目錄清楚、裝訂整齊。通過整理使每卷檔案達到完整、真實、條理、精煉、實用的要求。
第五條 整理干部檔案,事先要收集好干部檔案材料,并備齊卷皮、目錄紙、襯紙、切紙刀、打孔機、縫紉機等必需的物品和設備。
第六條 整理干部檔案的人員,必須努力學習黨的干部工作方針、政策和檔案工作的專業(yè)知識,熟悉整理干部檔案的有關規(guī)定,掌握整理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認真負責做好整理工作。
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應當遵循下列五大原則:黨管干部、黨管人才的原則;依規(guī)依法、全面從嚴的原則;分級負責、集中管理的原則;真實準確、完整規(guī)范的原則;以及方便利用、安全保密的原則。
【法律依據】
《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第五條
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黨管干部、黨管人才;
(二)依規(guī)依法、全面從嚴;
(三)分級負責、集中管理;
(四)真實準確、完整規(guī)范;
(五)方便利用、安全保密。
第六條
本條例適用于黨政領導干部、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勤人員除外),國有企事業(yè)單位領導人員、管理人員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干部人事檔案工作只有與時俱進,采取措施,立足實際,切實抓好干部人事檔案管理以提高檔案質量,才能更高效地為人事干部工作服務。而檔案材料的收集與整理工作是否齊全規(guī)范,將直接影響著干部人事檔案的質量。因此,做好收集與整理工作是干部人事檔案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一、檔案材料的收集是做好干部人事檔案工作之關鍵
1.主動收集。目前,有些檔案材料形成部門和個人的檔案意識淡薄,材料產生后把材料據為己有,不及時移交管檔部門。因此,作為管檔部門要隨時了解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產生的信息,應主動深入材料形成部門收集歸檔,不能被動等待,避免材料形成時間過長未及時收集或經辦人員崗位變動造成檔案材料丟失。
2.建立部門人員網絡聯(lián)系圖,重點收集。管檔人員建立部門人員網絡聯(lián)系圖,各部門設立一名聯(lián)絡員,再根據干部人事檔案分類法的十項分類,擬出十類重點收集的材料。如:三類考核材料,四類學籍材料、職稱評聘材料、培訓材料,五類政審材料,六類加入黨團組織材料,九類工資材料、干部任免材料、調動錄用材料、聘用合同書及退休審批表等重要材料,及時與聯(lián)絡員聯(lián)系,盡快收集歸檔,以防止散落在部門或個人手中,從而影響檔案的完整性。
3.追蹤收集與經常收集。檔案管理人員要經常關注個人基本信息,隨時掌握所有人員的變化情況,工作中做到“口勤、腿勤、手勤”。如:學歷深造、參加各類培訓所掌握的技能、出國等相關信息,廣泛收集材料。對新進入單位人員,要認真審查檔案材料,發(fā)現缺漏的材料,要及時與相關人員或單位取得聯(lián)系,盡快把所缺材料補齊入檔,避免時間過長造成檔案材料無法收集歸檔。
二、檔案材料的整理是干部人事檔案工作之基礎
1.材料鑒定。凡需組織審查蓋章或個人簽字的,一定要蓋章或簽字后方可歸檔。如收集時發(fā)現未蓋章或簽字的,應及時與歸檔單位或個人取得聯(lián)系,盡量避免長時間擺放或先歸檔不及時完善手續(xù),導致材料形成不歸范。對不屬于歸檔范圍的材料及時轉送或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銷毀。對弄虛作假者堅決反對,以確保檔案的真實性。
2.技術加工,分類準確,編排有序。對折皺、破損的材料進行裱糊,對過長或過寬的材料,在不影響或損害檔案材料文字內容和保持檔案歷史原貌的前提下,對其進行裁剪。裁剪時注意上下左右,避免裁到內容,如內容太多會被裁到可對檔案材料進行折疊后貼在備用紙上,做到裁剪仔細。對小于檔案規(guī)格的干部人事檔案材料,要進行加邊或包邊,加邊后的檔案材料上、下、左、右邊沿要和本卷其它材料相等。裝訂整齊,高標準對檔案材料進行技術加工,嚴把技術質量關,通過整理,使每卷檔案達到完整、真實、條理、精煉、方便利用。
3.及時、準確做好目錄,錄入計算機。對于每年每個人常規(guī)產生的檔案材料,如年度考核表、工資晉升表,可進行集中整理,而對于年中不定期產生的材料,可采取隨時產生隨時整理的方式,及時裝入檔案,以避免材料的丟失,確保檔案的完整。
三、檔案從業(yè)者的職業(yè)素質是干部人事檔案工作之必須
1.人事檔案工作具有很強的政策性。干部人事檔案工作目標考核中明確指出:檔案管理干部必須是中共黨員。這就要求檔案人員要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養(yǎng)、作風正派、腳踏實地、責任心強,用科學發(fā)展觀來指引自己的工作,起好黨員模范先鋒帶頭作用,永葆共產黨員先進性。
2.人事檔案工作具有很強的專業(yè)性。干部人事檔案工作目標考核中要求:檔案人員具有中專(高中)以上學歷,熟練掌握檔案材料的收集、鑒別、歸檔、整理、提供利用以及檔案的保管保護知識和技能。從事干部檔案管理工作,要不斷學習人事工作及檔案工作方面的新政策、新知識、新理論、新規(guī)范、新技術,這就要求檔案人員要有一定的學習能力,才能準確領會、掌握和運用相關知識及理論指導。檔案人員要經常與檔案材料形成部門聯(lián)系,開展好檔案材料收集工作。要完成好這些工作,都需要我們的檔案人員有較好的協(xié)調與溝通能力,并且具有極強的工作責任意識,把當前檔案工作局面變被動為主動,保證工作順利開展。檔案人員還必須具備一定的計算機操作能力,掌握現代化管理技術并能熟練運用于實際工作中。
3.人事檔案工作具有保密性、服務性。檔案人員要忠于職守,一絲不茍,樂于奉獻。要有高尚的職業(yè)道德,嚴于律己,認真負責,堅持原則,做到不該說的堅決不說。要不斷思考、勇于創(chuàng)新,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積極探索出適合現代化的檔案管理措施,以便更好地為人事干部工作服務。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工作,確保為公道正派地選人用人提供真實、全面的檔案信息,為維護干部的合法權益提供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干部檔案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第二條 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工作遵循真實、全面、及時、規(guī)范的原則,重點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況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據經濟社會發(fā)展和組織工作的需要,不斷充實完善干部人事檔案的內容。第三條 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形成部門和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組織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規(guī)定。收集歸檔工作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保護和監(jiān)督。第四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xié)、紀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工作。
國有企業(yè)和事業(yè)單位的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工作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工作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第二章 歸檔范圍第五條 履歷材料:履歷表和屬于履歷性質的登記表等材料。第六條 自傳材料:自傳和屬于自傳性質的材料。第七條 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的材料: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發(fā)生變化的報告表等材料。第八條 考察、考核、鑒定材料: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發(fā)事件和重大任務中的表現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記表,援藏、援疆、掛職鍛煉等考核材料;工作調動、轉業(yè)等鑒定材料;后備干部登記表(提拔使用后歸檔)等材料。第九條 審計材料: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第十條 學歷學位材料:高中畢業(yè)生登記表;中專畢業(yè)生登記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黨校、軍隊院校報考登記表,入學考試各科成績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記表,專家推薦表;學生(學員、學籍)登記表,學習成績表、畢業(yè)生登記表,授予學位的材料,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黨校學歷證明;選拔留學生審查登記表等參加出國(境)學習和中外合作辦學學習的有關材料;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授權單位出具的國內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等。第十一條 培訓材料:為期兩個月以上的學員培訓(學習、進修)登記表、考核登記表、結業(yè)登記(鑒定)表等材料。第十二條 職業(yè)(任職)資格材料:職業(yè)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或職業(yè)(任職)資格證書復印件;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等材料。第十三條 評(聘)專業(yè)技術職稱(職務)材料: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申(呈)報表,聘任專業(yè)技術職務審批表等材料。第十四條 反映科研學術水平的材料:當選為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的通知;遴選博士生導師簡況表;博士后工作期滿登記表;被縣處級以上黨政機關、人民團體等評選為專業(yè)拔尖人才的材料;科研工作及個人表現評定材料,業(yè)務考績材料;創(chuàng)造發(fā)明、科研成果鑒定材料,著作、譯著和有重大影響的論文目錄。第十五條 政審材料:上級批復、審查(復查、甄別)結論、調查報告及主要依據與證明材料;本人對結論的意見、檢查交待或情況說明材料;撤銷原審查結論的材料;各類政審表。第十六條 更改(認定)姓名、民族、籍貫、國籍、入黨入團時間、參加工作時間等材料:個人申請、組織審查報告及主要依據與證明材料、上級批復;計算連續(xù)工齡審批材料等。第十七條 黨、團組織建設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一)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入黨申請書、轉正申請書;整黨工作、黨員重新登記工作中民主評議黨員的組織意見,黨員登記表,黨支部不予登記或緩期登記的決定、上級組織意見;不合格黨員被勸退或除名的組織審批意見及主要依據材料;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材料;退黨、自行脫黨材料;恢復組織生活(黨籍)的有關審批材料;
(二)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入團志愿書;
?。ㄈ┘尤牖蛲顺雒裰鼽h派的材料。第十八條 表彰獎勵材料:縣處級以上黨政機關、人民團體等予以表彰、嘉獎、記功和授予榮譽稱號的審批(呈報)表、先進人物登記(推薦、審批)表、先進事跡材料;撤銷獎勵的有關材料等。第十九條 涉紀涉法材料:處分決定,免予處分的意見,上級批復,核實(調查、復查)報告及主要依據與證明材料,本人對處分決定的意見、檢查、交待及情況說明材料;解除(變更、撤銷)處分的材料;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書;法院刑事判決書、裁定書;公安機關作出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沒收違法所得、收繳非法財物、追繳違法所得等的行政處理決定等。
法律分析:干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則是: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和范圍,實行集中統(tǒng)一、分級負責管理干部檔案,維護干部人事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保證利用。包括以下三個內容:
一是按照干部管理范圍,集中統(tǒng)一、分級負責管理干部檔案。這是干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的組織原則,是黨管干部的原則在干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中的具體體現。二是維護干部人事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三是積極為干部工作服務。
法律依據:《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 第五條 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黨管干部、黨管人才;
(二)依規(guī)依法、全面從嚴;
(三)分級負責、集中管理;
(四)真實準確、完整規(guī)范;
(五)方便利用、安全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