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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安派出所檔案是指公安派出所在治安行政管理、防范和打擊處理違法犯罪活動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聲像等材料,經(jīng)立卷而成。它是公安檔案的組成部分,必須加強管理。
法律依據(jù):《公安派出所檔案管理辦法(試行)》
第三條 派出所檔案管理工作是派出所工作的組成部分,是基層基礎業(yè)務建設的內(nèi)容之一,要加強領導,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將它列入工作計劃和目標管理考核的范圍。
第四條 派出所檔案分為業(yè)務、戶籍、文書、聲像檔案四個部分。
公安派出所的戶籍檔案分為兩大類,分別是常住戶口卷和居民身份證卷。其中常住戶口卷包括派出所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積累的居民家庭狀況,包括新生兒出生登記、準予遷入證明、戶口遷移證、分戶、姓名更改、年齡更正的材料;出國出境和回國、應征入伍和復員轉業(yè)以及居民死亡注銷、恢復戶口、重戶注銷等材料,并按類組卷,并在戶籍表內(nèi)注明。身份證卷是派出所在管理居民身份證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建立的卷宗。
派出所戶籍檔案保存:一、堅持檔案保管時間的標準,即短期保管的檔案年滿15年,長期保管的檔案年滿50年。
二、對保管期滿的檔案,必須進行鑒定,確認無繼續(xù)保存的檔案,應寫出鑒定報告,提出銷毀意見。
三、領導對銷毀檔案進行審查,并簽批銷毀意見。
原始戶籍底冊的保存期限為長期。
戶籍底冊通常放在派出所存放的關于戶籍的底案,一般不能隨便調(diào)出來,上邊所記載的就是戶籍資料。
戶籍底冊是記載公民姓名、民族,學歷,出生日期,家庭關系以及戶口遷移等個人信息的文字檔案。在用戶查詢時需要帶上身份證,在身份證辦理發(fā)放地查詢。
法定戶籍證明是指公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和戶口本。 集體戶、身份證、戶口本丟失時,派出所可以開具你的“戶籍證明”?,F(xiàn)在有時需要戶籍證明。 可以憑本人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向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 不需要任何手續(xù)費。 根據(jù)派出所的不同,有時會收取一定的人工費。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四條第四條: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zhèn),應當每戶發(fā)給一本戶口簿。農(nóng)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fā)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fā)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戶籍原始資料沒有明確的保存年限,在實際的管理工作中,公安機關不會主動銷毀存檔的戶籍原始資料,所以如果需要查詢相關的資料,可以到當時辦理的業(yè)務部門進行查詢。
根據(jù)《公安檔案管理規(guī)定》,公安檔案的歸檔范圍、保管期限和管理細則由公安部制定,經(jīng)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后實施。公安機關檔案工作機構,應當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職責,做好下列工作:
(一)貫徹執(zhí)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檔案的規(guī)章制度和具體方針政策,建立、健全公安檔案工作的規(guī)章制度;
(二)指導公安專用文件材料,及其聲像材料、資料的形成、積累和歸檔工作;
(三)接收統(tǒng)一管理公安檔案;
(四)收集保管具有永久保存價值的公安檔案、資料,并自形成通八達之日起滿20年,即向同級公安檔案館移交;同級未設公安檔案館的,向上一級公安檔案館移交。
《公安檔案管理規(guī)定》第八條 公安機關檔案工作機構,應當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職責,做好下列工作:
(一)貫徹執(zhí)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檔案的規(guī)章制度和具體方針政策,建立、健全公安檔案工作的規(guī)章制度;
(二)指導公安專用文件材料及其聲像材料、資料的形成、積累和歸檔工作;
(三)接收統(tǒng)一管理公安檔案;
(四)收集保管具有永久保存價值的公安檔案、資料,并自形成通八達之日起滿20年即向同級公安檔案館移交;同級未設公安檔案館.的向上一級公安檔案館移交;
(五)依照國家規(guī)定,定期將公安機關在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責活動中形成的黨政領導和行政管理方面等具有永久保存價值的檔案,向同級國家綜合檔案館移交。
第十條 公安檔案的歸檔范圍、保管期限和管理細則由公安部制定,經(jīng)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后實施。
一、戶籍證明內(nèi)容包括公民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居民身份證號碼等信息以及變更情況;曾經(jīng)登記在同戶中的戶主與成員間關系;戶口注銷情況;戶口遷移情況等。
二、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是證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證件,公民在從事需要證明身份的有關活動時,應當出示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派出所不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內(nèi)容出具證明。
三、對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無法證明,需要公安機關查閱戶籍檔案、出具戶籍證明的事項,公民或單位可以向派出所申請。
四、公民或單位申請查詢戶籍檔案,應當填寫《戶籍查詢出證申請表》(表樣附后),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原件不能留存的,留存復印件。
單位申請人須提交單位工作人員有效身份證件和單位介紹信。公民申請人須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受他人委托辦理的,還須提交委托書和委托人居民戶口簿。
五、派出所受理申請后,應做好相關材料的審查工作,認真查閱戶籍檔案。對查有結果的,出具打印的制式戶籍證明(式樣附后),不得以復印戶籍檔案、手寫或其它形式出具戶籍證明;對查無結果或記載不清無法確認的,不予出具戶籍證明。需要在其它派出所繼續(xù)查詢的,應向申請人做好解釋和引導工作。
六、戶籍證明存根和正文上須注明發(fā)往單位,加蓋戶口專用章及戶籍民警印章確認生效,有效期為一個月。
七、派出所應當加強對出具戶籍證明工作的規(guī)范與管理,做好相關材料的歸檔工作,形成完整的戶籍查詢檔案,長期保存?zhèn)洳?。對在出具戶籍證明工作中存在違規(guī)行為的,市局將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追究單位和有關人員責任。
八、各區(qū)、市、縣公安(分)局治安部門要指派經(jīng)驗豐富的戶籍專干,做好對派出所戶籍管理工作的培訓指導。
九、本《通知》自2010年08月01日起施行?!锻ㄖ废掳l(fā)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不再對公民或單位提供人口“現(xiàn)名卡”查詢、出證服務。
不包括什么時候上學,在哪里上的學。